释义 |
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具体有如下几个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一、居间人能否成为买受人 居间人不能成为买受人。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区别于委托人与买受人的第三人,是不能成为买受人的。居间人是指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的当事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或者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居间协议是否合法 合法。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原来法律规定的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 三、国企给居间费吗? 能,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民法典为适应社会需要,将居间合同改名为中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61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