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消费是否属于该范畴? |
释义 | 信用卡消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其他个人负担的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一、信用卡消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信用卡消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消费的信用卡是否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是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信用卡消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其他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办法颁布之前制定的相关信用卡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 第九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90天(含)。 (三)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120天(含)。 (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180天(含)。 (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 在业务系统能够支持、分类操作合法合规、分类方法和数据测算方式已经中国银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审批同意等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采用更为审慎的信用卡资产分类标准,持续关注和定期比对与之相关的准备金计提、风险资产计量等环节的重要风险管理指标,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 第九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严格执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将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纳入承诺项目中的“其他承诺”子项计算表外加权风险资产,适用50%的信用转换系数和根据信用卡交易主体确定的相应风险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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