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犯罪和洗钱是否容易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的盲区? |
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和洗钱涉及跨国交易,其定罪难度大,容易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的盲区。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应当积极合作,共同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跨国打击。 法律依据: 1.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毒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打击涉及非法贩运毒品的行为。 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三十条规定,各缔约国应于其管辖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制定和实施有关预防和打击受贿和洗钱行为的法律和措施。 3. 《反洗钱国际标准》规定,各国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其金融体系被用于洗钱活动。 4.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宣告可没收财物的,应当依法对该财物进行没收。 5.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外国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扣押、冻结、扣押财物等请求。 总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走私犯罪和洗钱行为的打击和监管,遏制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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