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毒品罪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
释义 | 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量刑标准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甲基苯丙胺多少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除此之外,行为人如果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也会被判处同样刑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隐瞒毒赃罪怎么构成的? 隐瞒毒赃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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