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在工程中对我工期安排不合理,导致罚款怎么办 |
释义 | 在厂里上班不加班罚款违法,这种行为属于克扣工资,如果被罚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克扣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在我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导致工程逾期。甲方在我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逾期罚款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分析:工程逾期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工程逾期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要载明工程完工的期限,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施工的,就属于工程合同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在我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导致工程逾期,甲方在我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逾期罚款,这合理合法吗? 法律分析:工程逾期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工程逾期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要载明工程完工的期限,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施工的,就属于工程合同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在我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导致工程逾期。甲方从我的工程款中扣除逾期工程罚款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分析:工程逾期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工程逾期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要载明工程完工的期限,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施工的,就属于工程合同违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审计公司对工程审计不合理的投诉在哪里? 审计的结算属于工程内部决定,如果不是建设单位授意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做的不合理,当然是是向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投诉。法律规定审计机关仅是审计监督的职能,对内部行为并未做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由于乙方延误工期,造成经济损失,双方未达成协议,甲方未按时结算工程余额,乙方起诉甲方,甲方应如何处理? 工期延误索赔计算延误索赔的依据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包括对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益。延误索赔的依据是《民法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该内容由 王献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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