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一、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15天之内不进行起诉,则判决书生效=离婚证 这样算下来,一审结束后,如果缺席方在有效时间内没有上诉,则判决书已经生效。 如果缺席方进行了上诉,那么请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审。 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需要6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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