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委会是否具有执法权? |
释义 |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不具有执法权和政府行政职能,但可以辅助上级职能部门,服务居民生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律、维护权益、调解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居民利益相关工作、反映居民意见、社区自治权、社区协管权和社区监督权。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法律分析 社区居委会不是政府机构,不具有执法权,政府最基层机构是乡镇,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的主任书记不是官儿,不具有政府行政职能,但是可以辅助上级职能部门上情下达,服务辖区居民的生活。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社区自治权。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权、社务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内部监督权。 8、社区协管权。具有协助城建、城管、房产、卫生、公安、劳动、民政、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管理与社区有关事务的权力。 9、社区监督权。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代表社区成员对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评议。 社区居委会是人民政府的基层机关,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对居民进行民主法制、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2、发动群众开展文明小区、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创建文明小区。 3、培育和发展群众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和融洽人际关系的社区活动。 4、发动驻区单位开展共筑、共育、共建活动,共创社区精神文明。 5、培育发展由社区各类人员参加的志愿者队伍。探索推行义工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结语 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虽然没有政府机构的执法权力,但在社区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居委会的主任书记可以辅助上级职能部门提供服务,居民委员会则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它们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权益,调解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开展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代表居民向政府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此外,它们还具有社区自治权、社区协管权和社区监督权。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存在和工作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同时,它们也致力于创建文明小区、开展健康教育、培育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丰富的文化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