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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债权主要有哪些种类
释义
    主债的类别及其在债务关系中的地位。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享有债权,并可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担保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其有效性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相连。若担保合同无效,则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需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主债的类别包括因为合同产生的债,因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产生的债。主债是指在并存的债中可以决定债的命运,居于主要地位的债。如借贷合同为主债,而其保证合同为从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主债权的分类及特点
    主债权是指债权关系中享有主动权利的债权人所拥有的权利。主债权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权利性质,主债权可以分为财产主债权和人身主债权;根据债权的内容,主债权可以分为金钱债权和非金钱债权;根据债权的来源,主债权可以分为合同主债权和侵权主债权等。每种主债权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法律规定。财产主债权强调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追索权,人身主债权则强调对债务人的个人权益的追索权。金钱债权是指债务人应支付一定金额的债务,非金钱债权则是指债务人应履行除金钱支付以外的其他义务。合同主债权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侵权主债权则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掌握主债权的分类及特点,有助于债权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主债的类别包括因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产生的债。主债是在并存的债中具有决定债命运地位的债。法律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债权的权利,并指出债权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担保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其有效性受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性的影响。了解主债权的分类及特点,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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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5: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