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身份证是否必须回户籍所在地?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因此,身份证的申领是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但是《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指明,对于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可以异地受理。 办理身份证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 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不必去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以下情形的不能异地办理:(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不是,只要符合条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1,如果当事人目前所居住的城市,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十大省份/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2,反之,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进行身份证补办;3,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应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居住地的城市派出所,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 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去办吗 不需要了,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吗 身份证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必须由户口所在地签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且当事人无法本地办理的,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经该机关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后,予以送发当事人。 迁户口都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需要的证件: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学历证书等。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吗 居民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生活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但是,以下情形不得异地办理,还是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1)相貌特征变化特别大,难以确认身份的;(2)属于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未在户口所在地登记指纹信息的。(3)有不良信用记录。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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