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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合同义务的内涵是什么
释义
    先合同义务的内涵: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合同的附随义务,该义务又称为前合同义务、或者先契约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意思
    先合同义务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要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特征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其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产生时间是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主体也是特定的;内容则是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
    先合同义务的构成要件:要约已经生效,但合同还未生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已经特定;而基于法律的规定,和诚信原则,当事人需要履行一定的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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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