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把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要想将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签订财产协议1、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仅作口头约定,一旦诉讼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2、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3、协议签订后,为防止反悔,应尽快按照协议约定,能够履行的尽快履行(办理房屋、车辆登记过户手续或者存款进行转账或者现金交付),以防夜长梦多。同时,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一旦一方反悔,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第二种:签订赠与协议1、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因此建议签订协议后尽快公证。2、与财产协议一样,签订赠与协议后应能够履行的尽快履行。3、如房贷尚未还清,房屋不能过户,此时的赠与协议也不可以办理公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将房屋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赠与另一方,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为了保护受赠与人的权利,赠与协议中最好约定撤销赠与一方应承担高额违约金,双方可以约定如一方撤销赠与,应支付相当于撤销时该一方应得房屋份额市价的违约金。 一、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要具备一定条件: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例外。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该规定。受赠人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根据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关系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李某将房屋赠与后虽未过户,但依据法律规定,该赠与合同是有效的。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要求交付。”此外,还对撤销赠与的条件进行了明确。 综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但因房产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买卖房屋,虽受赠人可以依赠与合同维护权益,但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对受赠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般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则很难撤销。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这些情形酌情考量。 而在受赠与人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如果赠与行为并没有附加条件,即使对方有过错,也难以撤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具有证据效力,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还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公证机构出具的强制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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