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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的如何分割
释义
    法律分析:婚前夫妻共同出资房屋产权在一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要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分割方案。
    反之如果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这一方自己所有。
    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如果一方不能证明出资支付了首付,但是能够证明共同还贷的,虽然房产仍然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而且婚后增值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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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