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再婚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
释义 | 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包括: 1、各自的储蓄; 2、为结婚准备的物品; 3、在结婚登记前被赠送的财产,或在结婚登记后被特别说明捐赠给一方的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 1、再婚期间购买的财产; 2、再婚期间夫妻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手段取得的财产; 3、夫妻通过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一、二婚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 二婚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1、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以称为法定夫妻个人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割,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前或婚后财产,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2、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妻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分割再婚共同财产时,通常会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利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 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它主要包括: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储蓄、衣物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结婚时制备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予人特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 4、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和医疗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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