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典型的流押条款。《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流押条款无效而是认为流押条款仍会产生“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法律效果,而非归于无效。也就是说,法律不再认定流押条款无效,但流押条款规定的内容不能实际履行,抵押依然有效,可以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