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社保停缴后转个人交社保怎么办理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单位停缴社保后,本市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的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法律分析 单位停缴社保后,本市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拓展延伸 如何个人补缴社保费用? 个人补缴社保费用是指在单位停缴社保后,个人自行缴纳社保费用的行为。具体操作如下:首先,个人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社保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政策和手续要求。其次,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补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然后,按照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最后,保留好缴费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将来查询和证明使用。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补缴社保费用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因此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并遵守规定,以确保个人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个人补缴社保费用是保障个人社保权益的重要举措。在单位停缴社保后,个人应及时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社保服务窗口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要求。填写补缴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缴纳费用,并保留好缴费凭证和文件,以备将来查询和证明使用。请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个人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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