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签订的第三方共同代偿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合法签订的第三方代偿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订立第三方代偿协议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背叛婚姻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背叛婚姻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就婚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第三方利益,就是合法有效的。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可以根据起诉对方的要求,以离婚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 三、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债权债务转让有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 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如下情形: (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2)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 (3)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 (4)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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