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给大型连锁店增加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近年来,泉州市区商业零售业总部经济增长迅猛。今年,苏-宁、**电器等家电连锁企业又开始向周边的县、市扩张,成立新的非独立核算的连锁店。泉州市局采取“一事一文”的形式,参照省国税局成品油增值税销售管征政策,出台“属地预征管理,市级核算清缴”的增值税管理政策,管征直营连锁的商业零售业。在税款的计算上,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实现的销售收入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预缴增值税申报,预征率0.5%,并实行一年一定。总机构统一核算,并按规定计算当期增值税全部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扣减当期分支机构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后的余额缴纳税款。 在申报上,分支机构于每月5个工作日前办理完毕纳税申报和预缴税款手续,总机构在申报时应附送分支机构的申报表等资料。在发票管理上,分支机构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发票由总机构开具,不得取得进项抵扣凭证,对其发生的电费、水费、水费等项目,直接开具抵扣凭证给总机构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在税务检查上,各总、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各自负责,总机构的税务机关按季进行核对结算。分支机构申报不实,由分支机构按规定适用税率就地查补入库,总机构不得扣减当期查补税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