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户口本上由何时何地迁来本市是什么意思
释义
    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入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原因。世居本址的,填写“久居”。两者都是对迁移信息的登记,目的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便于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两则的区别是:前者是指户籍异地迁移,例如A城迁往B城;后者则是指户籍本地迁移,例如A城的c区迁往d区。
    一、户口迁移的地点怎么填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xx省xx市(县)xx区村户口的应该填xx省xx县xx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xx省xx县(市)
    二、户口怎么迁出迁出条件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1: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