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的认定 |
释义 | 一、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1、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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