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如何处理 |
释义 |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 破产后子公司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后,子公司可以继续经营,不需要作出处理。《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依法设立子公司后,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破产跟子公司不会有太大的关系,子公司可以继续按照法律的规定继续营业,只是公司的股东会发生变更。问: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答:子公司和分公司存在以下区别:1、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2、子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子公司设立的程序严格一些,分公司设立的程序会简单很多。 破产后子公司如何处理的 1、公司破产后,子公司可以继续经营,不需要作出处理。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总公司依法设立子公司后,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破产跟子公司不会有太大的关系,子公司可以继续按照法律的规定继续营业,只是公司的股东会发生变更。 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债务 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总公司破产,则分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向受理总公司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按破产债权获得受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破产重整后债务如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获得通过的,方案包括了破产企业债权人债权的受偿方案,所以债务怎么处理要依据破产重整方案而定。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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