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人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
释义 | 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有遗嘱见证人在场对所订立的遗嘱进行见证,并且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代书遗嘱一个见证人有效么 代书遗嘱一个见证人是无效的,订立代书遗嘱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才可以。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做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首先,见证人一定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相应的见证能力;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订立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三、代书遗嘱法律效力有什么规定? 代书遗嘱符合一定条件是有效的: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代书遗嘱的特殊性,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建议立遗嘱人提早准备,及时联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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