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交易规定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可以进行交易,但转让方必须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需前往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从而实现交易。 法律分析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交易。但是转让方应当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才可以交易。 拓展延伸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否自由买卖?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在能否自由买卖的问题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国有土地划拨给个人或单位使用的房屋属于土地使用权下的附属物,其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程序。一般情况下,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通过出售、赠与、继承等方式进行交易,但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规定,可能还存在一些限制,如限定购买人的身份、居住年限等。因此,虽然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交易,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限制条件。 结语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在交易方面存在一定限制。根据法律法规,转让方需向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方可进行交易。此外,根据地区和政策的规定,可能还存在其他限制条件。因此,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交易需遵守相关法规和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3条,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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