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区别有以下四点: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3、方式不同。行政授权可以通过直接授权的方式,行政委托可以通过实际委托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推定委托的方式,若授权依据不足的,推定为委托。 4、后果不同。行政授权使被授权的机构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委托被委托的机构并没有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 那么在行政委托中,受委托人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 其一,企事业单位,如企事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将纳税义务人应该交纳的税款代征后缴纳给国家税务机关,其即处于受委托人的法律地位; 其二,社会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有权处理有关行政机关委托代办的行政事务; 其三,公民,如某位治安联防队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委托授权可以处理某些治安行政事务; 其四,不拥有特定职权的其他行政机关。如前所述,不同性质的行政机关以及由于权限约束同一行政体系内部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也会发生行政委托。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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