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欠医院钱可以出院嘛? |
释义 | 可以,但院方有可能会报警;也可能因为欠医院钱而无法办理出院手续。出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指病情基本稳定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从法律上讲只能说逃避医院债权,院方可能起诉债务人或报警。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谈不拢的,可以出院。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协商一致的,可以收集案件证据和费用明细在出院后继续协商。案件的受害者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赔偿事宜调解,出具相关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对这类交通责任进行划分。 出院的基本流程: 1、由主管医师根据病人的情况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特殊情况除外)后方可有计划安排出院。在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向护士领取出院单据。 2、找出自存的预付金单据(即按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结账单前往收费处结账。 3、结账清楚后若有带药出院者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 4、把出院通知、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理完毕。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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