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生过失导致新生儿死亡的,应该进行民事赔偿。产妇待产住院与医院形成了法律上的医患关系,家属对医疗行为存疑的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判断医院存在过失,可要求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新生儿出生后有生命体征的就已经具有了民事权利,因此医院应对死者家属做出死亡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