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如何协商离婚财产分割 |
释义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的,显然是可以上诉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分割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在签订离婚协议后,除非存在另一方存在私自转移财产等行为造成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变更,但如果双方没有相关侵权行为的,还是需要以签订的离婚协议上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为准。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一、民法典下的离婚分割财产 我国民法典对于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由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可以协议确定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则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其少分或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恶意转移财产可否判离婚 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后离婚可以不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发现自己的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法院可以分配财产时让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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