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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非婚同居有继承权吗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非婚同居没有继承权,配偶才有法定继承权。成为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有关结婚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中同居生活有继承权吗
    同居双方一般没有法定继承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所以没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中同居可否有继承权
    非夫妻关系双方只是同居的话,互相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居关系不在以上继承人范围之内,所以没有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有立下遗嘱指明遗产赠与给同居者,则同居者可以继承其遗产。【延伸内容】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民法典中只同居不结婚有继承权吗
    只同居不结婚没有法定继承权。没有结婚但生活在一起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非婚生子女,指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应当享有继承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为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中同居可以遗嘱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同居不能遗嘱继承,因为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所以同居关系只能接受遗赠。但是同居并不获得法定继承权,只有进行结婚登记成为配偶后才能享有法定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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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