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保险标的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2、以一方个人财产为保险标的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以一方个人财产为保险标的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