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中哪些情况属于个人债务? |
释义 | 夫妻债务中的个人债务包括:未经同意的超出日常开支或购买贵重个人物品的债务,婚前债务;分居期间形成的债务,但视为个人债务;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未经同意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友债务;未经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法律分析 夫妻债务中属于个人债务的如下: 1、未经一方同意,超过日常开支或购买贵重个人物品所承担的债务,或婚前债务均为个人债务; 2、分居期间在下列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虽然发生,但视为个人债务; 3、一方可以证明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无抚养义务的亲友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拓展延伸 夫妻债务分割:如何确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分割涉及确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界定,以便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进行合理的分配。在确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查看债务是由哪个配偶在婚姻期间单独产生的,这些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人债务。其次,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共同承担或共同签署的,那么它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还需要考虑债务的性质和目的,以及财产的归属情况。最后,法律和地区的规定也会影响债务的分割。因此,在夫妻债务分割中,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负债分配。 结语 夫妻债务分割是离婚或财产分割时的重要环节,合理界定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未经同意的超支、购买贵重个人物品的债务,婚前债务等。同时,在分居期间形成的债务可视为个人债务。此外,财产归属约定、未经同意资助亲友债务以及未经同意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也视为个人债务。在夫妻债务分割中,需综合考虑债务产生方式、性质、财产归属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债务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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