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免租期,出租人与承租人一般都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 2、计租日租赁合同一般约定计租日从免租期满的次日起算。 3、装修,建议采取提供装修款支持招商模式的商家一定要对装修的标准作出明确约定,审核对方的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图纸、装修材料清单等施工次材料,对装修的过程予以监督、管控。装修款应分期支付,较高比例的余额待装修经己方验收后再支付,以防止承租人低标准的装修骗取高额的装修补偿款。 4、转租,在实际中,承租人因各种客观情况可能存在转租的情况。为防范转租给承租人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我们建议在租赁合同中可区分不同的承租人(如主力店、非主力店等)对能否转租及转租后的管理做出以明确约定。 5、续租,建议对续租可以做如下约定:租赁期满,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6、出租人能否在承租人欠租、拖欠水电费、合同解除等情况下,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 7、收房和遗留物品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