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五区人民政府的通知,为进一步营造清新、清洁、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禁止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罚款、公安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引发火灾等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造成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施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天津的现实需要,更是维护首都地区公共安全、确保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