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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释义
    家暴离婚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一方单方面的殴打、捆绑、残害、经常性谩骂、恐吓家庭成员,对受家庭暴力的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侵害的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家暴丈夫违反保护令可否要求对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打人就是家暴行为吗?
    打人不是一定就认定是家暴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与打人没有本质区别,说起来都是打人。要说区别,就是打人可能既针对家人也针对外人,而家暴是专门针对的家人。
    三、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处理?
    遇到家庭暴力的处理方法如下:
    1、就近求助。可以向当地居委会、妇联、亲友求助居委会、妇联、派出所均有义务保护受害者;
    2、报警。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及时调查取证;
    3、要求警察告诫施暴人;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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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