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动投案是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归案前,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控制,等待审判;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证明悔罪服法;自愿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是自首的基本条件。 法律分析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归案之前,自愿被司法机关控制,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并接受审判的行为。 二、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证明其悔罪服法。 三、自愿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