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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场经理因联合抵制物业不合理收费被辱骂如何维权
释义
    物业如果存在不合理收费并且威胁恐吓,业主要拿起法律武器坚决应对。
    首先需要界定什么是不合理的收费。业主可以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列》的规定,看看物业的收费项目是否合理合法。还可以根据和物业签署的《业主手册》或者《入住协议》等合同性质的文件,看看物业收费项目是否合法。
    如果物业乱收费,我们可以拒绝缴纳。并且投诉到业主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及市里的物业办等等。投诉没有解决还可以仲裁或者起诉。这时候需要业主收集证据,包括录音录像。
    如果很多业主受到威胁,可以要求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列》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业主的权利义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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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4: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