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改成劳务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将劳动合同转为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否则将违法。劳动者有权拒绝变更,如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将劳动合同转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将劳动合同转为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进行单方面变更,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也有所不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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