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致人受伤的是谁的罪 |
释义 | 一方因发生纠纷把另一方殴打他侵犯了对方的健康权。 一、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了的什么权 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变相的侵犯了人格尊严。 通过体罚的方式造成学生器官的损伤,这就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而像这种带有羞辱性质的体罚,也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如果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构成犯罪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民法典辱骂小三会伤害到他人吗? 在公众面前羞辱甚至殴打小三的行为是涉及侵权的,侵犯公民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用当众羞辱殴打的方式对待第三者不是明智之举,不受法律保护且会受法律惩处。 三、互殴过程中是否存在正当防卫? 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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