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不偿还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按以下情况计算: 1、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 2、未约定还款时间的,从贷款人要求归还并给予宽限期到期之日起计算; 3、贷款人不要求归还的,最长不超过20年; 4、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归还贷款的,自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归还之日起计算; 5、约定分期履行贷款的,从各期到期之日起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