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是:一、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时;二、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前;三、前述时期,债权人对保证人为抵销;四、债权人未能全部满足债权时;五、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