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商标异议答辩期限为30天,商标局应及时将异议材料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如不答辩不影响决定。当事人如需补充证据,应在3个月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但如因生成或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且经质证后可被采信。 法律分析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拓展延伸 商标异议答辩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异议答辩的截止日期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而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在这30天内,被异议方需要准备相关的答辩材料,并提交给商标局。如果逾期未答辩,将可能导致商标局对异议方的不利处理,甚至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因此,对于商标异议方来说,及时准备并提交答辩材料至关重要。请注意,具体的截止日期应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异议通知书上的规定来确定,以确保按时完成答辩。 结语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异议方需在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后的30天内提交答辩材料,否则可能影响商标局的决定。如果当事人在提出异议申请或答辩后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应在商标异议申请书或答辩书中声明,并在提交书面材料后的3个月内补充提交。逾期未提交将被视为放弃补充证据的权利,但在期满后生成的证据或有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商标局可酌情考虑接受。请注意,具体的截止日期应根据您的情况和异议通知书上的规定确定,以确保及时完成答辩。及时准备并提交答辩材料对于商标异议方至关重要,以避免可能的不利处理或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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