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房租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拖欠房租不给房主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主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一、房东提前解约要赔偿么 除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合同有特别约定外,房东提前解约,租客是有权向房东索求赔偿的。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出现违约情况,租客人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房屋租赁合同是租客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工具。如果房东拒绝就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的,也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可以提出讼诉。 二、联系不上租客应该报警吗 不交租金联系不上租客可以报警。能够与租客进行协商的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恶意欠租的,出租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根据实际情况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如果租客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就想涨房租,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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