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升学新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教育部通知,中小学将于9月1日起实行新规 教育部下发了通知,从几方面做出了规定,为了学生的升学和健康全面保驾护航,第一点对于课间十分钟,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能够侵犯学生的个人自由,这意味着学生的课间十分钟完全自由,所以学生们听到这个消息,也都高呼快乐终于回来了。 第二方面进一步保障学生上学期间的运动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的体育运动,同时也必须要有30分钟的大课间,学生可以利用这个大课间,去操场跑一跑,和同学之间玩耍,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放松,这样不仅学习更为高效,学生的心理也更为愉悦,也增强了学生的抵抗力,这些都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 第三方面各地区已经大力实施,全面解决了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体育课不再是40分钟,将有可能延长至100分钟,甚至150分钟,而且体育课的地位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和主科进行了持平,而且体育课还要和主科一样,布置作业,这样学生们对于身体的锻炼就会提升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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