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行为的分类 根据法律行为成立中意思表示的构成特点划分: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效果领域划分:财产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成立是否必须践行特定形式划分: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 根据彼此关联的法律行为间依从关系划分: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 根据彼此关联的法律行为有无独立的实质内容划分:基本法律行为、补助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于行为人生前或死后划分:生存法律行为、死因法律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于意思表示之外尚须交付实物划分:诺成法律行为、践成法律行为。 根据当事人之间有无给付对价划分: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