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婚军人退役离婚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只对现役军人的婚姻进行保护,如果军人退役的,退役军人离婚和普通公民离婚的条件是一样的。 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军婚军人退役离婚有什么条件”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只对现役军人的婚姻进行保护,如果军人退役的,退役军人离婚和普通公民离婚的条件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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