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是当庭开庭吗 |
释义 | 离婚官司是否当庭宣判,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定期宣判的,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宜当庭宣判的,可以当庭宣判。 一、民事案件第一次开庭会不会有证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 二、择日宣判的事件还需要开庭吗 择日宣判,就是以后的某一天,法官当庭宣判,或者直接就将判决书交给你,让你签收。这个主要看事故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法院在宣判过程中是否有需要特别陈述或者特别提醒当事人的地方,如果有的话,一般会再开庭宣判的,择日宣判是为了能尽量的对案件做充分的讨论,当然,案情简单明了的,有可能不开庭,直接发放判决书的。 三、法院结案后多长时间能拿到判决文书 法院结案后多久可以拿到判决文书是不确定的。通常来说,无论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制作好判决书时即为审结之日,承办法官在审限之内做出判决即可。民事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刑事案件一般会在当天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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