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收费标准一般根据业务量和服务质量决定。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主要是根据自主协商的,协商后的价格要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物业费的标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法律只规定了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关于物业费可以自行协商,但需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