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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殊劳动保护的未成年工的年龄
释义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与童工有明显区别。未成年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包括禁止从事危险劳动和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定期健康检查,签署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安排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根据结果调整工作安排。
    法律分析
    一、未成年工指多少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不同于童工,虽然他们都是未成年人,但两者之间存在以下两点不同:
    1.是未成年工的年龄有明确界定,即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而童工的年龄则在法定的十六周岁以下。
    2.是未成年工是合法劳动者,其合法权益法律有明确规定,也受到法律的确实保护,而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为法律坚决禁止使用。
    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不管是哪种用工形式,只要是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对于企业以职工属于未成年工而拒绝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支付两倍工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三、单位应该怎样安排对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
    提醒您,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结语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与童工相比,未成年工有明确的年龄界定,并享有合法劳动者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限制从事危险劳动、定期健康检查等。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安排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合理安排劳动岗位,减轻劳动量或调整其他适合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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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4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