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连带责任与补充清偿责任是根据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来划分的,前者表示各责任人无条件对债务承担责任,后者则是在第一责任人不承担或不能承担责任时,其他责任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和补充清偿责任依据的是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连带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责任人之间不分主次,任何一个人都无条件对债务(或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补充清偿责任则是指连带责任人之间责任的承担有先后顺序,只有在第一责任人不承担或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他的责任人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拓展延伸 清偿责任与连带责任:法律上的不同之处 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是法律上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债务履行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和法律效果。清偿责任指的是债务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以自己的财产对债务进行偿还的责任。而连带责任则是指债务人之间对同一债务承担共同的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追偿。清偿责任注重个体责任,而连带责任则强调多个债务人之间的联合责任。此外,清偿责任的履行只涉及到自己的份额,而连带责任的履行则可以涉及到其他债务人的份额。因此,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债权人在追偿过程中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追偿方式。 结语 总结起来,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是债务履行中的两个重要概念。清偿责任强调个体责任,债务人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偿还债务;而连带责任则是债务人之间对同一债务承担共同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追偿。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追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一条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相关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军队有关部门参与项目的设计审定、竣工验收等工作。 交通工程设施建设中为增加国防功能修建的项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以满足国防需要为目的,在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以及邮政等交通领域进行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资源使用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对在国防交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