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章是否适用于三方协议? |
释义 | 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一般不可以用,但如果是因为首次加盖不清楚,而造成盖了两次,是可以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虚开发票行为是被禁止的,包括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法律分析 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一般不可以用。开具的发票需要尽量做到按照规定的栏目、顺序、时间限制等,全部发票联都一次性如实加盖印章。但如果是因为首次加盖不清楚,而造成盖了两次,是可以使用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拓展延伸 印章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印章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并适用于特定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章作为一种身份认证和授权的工具,在合同签署、文件认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印章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证明签署人身份、确认合同真实性等方面。然而,印章的适用范围并不是无限制的,具体适用要根据不同法律规定和约定来确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其他形式的认证方式。因此,在使用印章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其合法有效性,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认证方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栏目、顺序、时间限制等要求,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虽然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一般是不可以使用的,但如果首次加盖不清楚而导致盖了两次,是可以使用的。在使用印章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其合法有效性,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认证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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