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财产、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在婚姻关系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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