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但申请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有关组织和人员,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